@人民日報:【《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被法院裁定停用】據@京法網事,6月20日,根據唐德公司申請,北京知產法院作出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選秀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