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bhbw.com-老公看我和别人发的关系,三个人也不错1V2,女人和公猪交内射,亚洲国产网站

點擊關閉
  • 商標部

    國際商標部

    專利技術推廣

    國際專利部

    版權部

    知識產權法務部

    科技成果轉化部


    知識產權運營平臺
    科技成果轉化平臺
新聞資訊
0631-5166712
業界熱點
當前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 業界熱點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案件裁判規則梳理
添加時間:2015-10-16 文章來源:http://www.ccbhbw.com/  瀏覽次數: 2064

一、關于知名度判斷


1、對于知名度高度的要求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623號案件

觀點:只要其在相關公眾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即可,并不要求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

判決原文:“知名性要求的本質在于,在商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情況下,除一些特殊情況外,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和裝潢一般會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在相關市場上已經具有區別商品來源作用的商品特有名稱、包裝和裝潢進行保護,賦予其制止他人搭車模仿的權利,其目的在于為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長創造有利空間,防止因仿冒行為影響知名品牌的發展。因此,認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的知名商品是為保護具有區別商品來源意義的商品特有名稱、包裝和裝潢服務的,只要其在相關公眾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即可,并不要求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


2、知名度判斷因素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371號案件

觀點:如果其中一種因素足以證明該商品的知名度,則可以根據該種因素認定該商品構成知名商品,無需對所有因素均進行一一考量。

判決原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認定知名商品時,應當考慮該商品的銷售時間、銷售區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原告應當對其商品的市場知名度負舉證責任。根據上述規定,認定商品知名是一個綜合判斷的過程,需要考量各種因素,而每種因素在具體案件中的作用取決于個案情況。因此,上述規定所列舉的需要考慮的因素僅僅是一種指引,并非在任何案件中均需考慮全部因素。如果其中一種因素足以證明該商品的知名度,則可以根據該種因素認定該商品構成知名商品,無需對所有因素均進行一一考量。”


3、企業和品牌知名度對于商品知名度的關系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983號、(2011)民申字第623號

觀點:商標的使用與商品的知名度并無必然聯系,之后在案件中又指出:在判斷具體商品的知名度時,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可以成為考量因素。

判決原文:

(2008)民申字第983號:“知名商品應在中國境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一種商品既可以通過商標與同類商品相區別,并通過廣泛宣傳和銷售而為相關公眾所知悉,也可以通過企業名稱、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或裝潢等標識與同類商品相區別,并通過廣泛宣傳和銷售而為相關公眾所知悉。因此,商標的使用與商品的知名度并無必然聯系。”

(2011)民申字第623號:“證明一種商品構成知名商品,當然應該提交能夠證明該商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證據。但是,商品的知名度以及企業、品牌的知名度皆非孤立存在,而是密切相關。企業、品牌的知名度通常建立在商品知名度的基礎上,具體商品的知名度影響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同時企業、品牌的知名度也會影響具體商品的知名度。雖然不能將企業、品牌的知名度當然等同于具體商品知名度,但是在判斷具體商品的知名度時,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可以成為考量因素。”


4、商品在境外的知名度是否對知名度認定具有影響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1)湘高法民三終字第55號

觀點:該商品在國外已知名的事實可以作為認定其國內知名度的參考因素。

判決原文: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指的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認定知名商品,應當考慮該商品的銷售時間、銷售區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亦可適當考慮國外已知名等因素。


二、關于特有性的判斷


1、產品型號能否構成商品特有名稱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398號案件

觀點:如果產品型號具有了區別商品來源和指代商品名稱的功能,就可以作為商品特有名稱。

判決原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是指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稱。一般情況下,商品的型號僅僅起到說明、概括商品本身性質、特點,從而對商品進行分類的作用,并不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功能,也不具有指代商品名稱的功能。但是,在本案中,……。因此,在低壓電器產品領域,產品型號“BK”表示該產品是河北寶凱公司研發生產的低壓電器產品,型號“BK”因而同時具有了區別商品來源和指代商品名稱的功能。并且,這種具有區別商品來源和指代商品名稱功能的顯著性特征,因河北寶凱公司對“BK”型號的多年商業使用及取得的良好行業信譽而不斷得到強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的,可以認定為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三、其他


1、構成相近似裝潢的判斷方法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983號案件

觀點:隔離觀察,整體比對的對比方法。

判決原文:申請再審人主張其被控侵權的產品裝潢與被申請人星群藥業公司、星群滋補營養品廠的“夏桑菊顆粒”產品的裝潢在所用商標、葉片形狀、中間的圓形標識、飄帶文字、OTC標識、菊花的顏色、背面的功能說明等方面存在差別。但是兩者對比即可發現,這些差異都是細微差別,在隔離觀察的情況下不足以使相關公眾將兩者從整體視覺形象上區別開來,應認為是近似裝潢。


2、判斷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時間節點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983號案件

觀點:只要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屬于知名商品特有裝潢,就應受到制止不正當競爭的保護。

判決原文:知名商品的特有裝潢因其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而受到禁止造成混淆的保護。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并未對知名商品的特有裝潢的保護設定期限限制。只要該商品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屬于知名商品,其裝潢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就應受到制止不正當競爭的保護。


3、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權益是否能轉讓和繼承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63號

觀點:可以轉讓和繼承

判決原文: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財產權益,應當可以轉讓和承繼。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三原县| 临泽县| 织金县| 宜丰县| 东安县| 徐汇区| 广宁县| 隆林| 日照市| 登封市| 深州市| 汝州市| 襄城县| 武义县| 辽宁省| 班戈县| 全椒县| 平江县| 大厂| 杂多县| 廊坊市| 观塘区| 广宁县| 娄底市| 玉环县| 沙雅县| 淳化县| 乐东| 安溪县| 互助| 晴隆县| 会宁县| 文化| 瓮安县| 克什克腾旗| 呼和浩特市| 凤阳县| 邯郸县| 雅江县| 南澳县| 石首市|